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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转乾坤!
郑士军律师团队五步拆解包销合同迷局,为国企守牢3000万资产线
——从一起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看律师如何用专业“破局”
当一审、重审接连败诉,1700万包销款被强行“视为支付”,1041万第三方借款被莫名“抵充”,国有资产流失近在咫尺——湖南某国企房产公司陷入绝境。
郑士军律师团队临危受命,以精准的“五步拆解术”直击案件核心,最终在二审实现惊天逆转。其辩护思路堪称商业合同纠纷的教科书级范本。
第一步:锚定合同文义,筑牢“付款条件”铁壁
核心策略:回归《民法典》第465条“合同严守原则”
破局点: 一审法院将“未收回的1927万按揭款”视为投资公司已支付款项。
郑律师团队反击:紧扣《商品房包销合同》第六条,强调合同约定的四期付款“金额、时间具体明确,且以到达房产公司账户为准”(《民法典》第509条)。 出示银行流水铁证:投资公司仅支付2835万元,远低于合同约定的4528万元。
法律逻辑: 合同条款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(《民法典》第5条),法院无权突破文义进行“扩大解释”。付款以“到账”为准,未到账即未履行。
第二步:切割责任边界,粉碎“义务转嫁”陷阱
核心策略:厘清主从义务,坚守合同相对性
破局点:法院将1927万购房尾款未收回的责任转嫁给房产公司。
郑律师团队反击:援引合同第十四条第5款:“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、收回房款系投资公司的合同义务”,房产公司仅负协助义务(《民法典》第509条、第577条)。
强调包销模式的本质:投资公司承担“销售、回款、支付包销款”三大核心风险。
法律逻辑:一审判决混淆了《包销合同》与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主体责任,违背《民法典》关于合同义务履行的规定,错误转移回款风险。
第三步:斩断资金混淆链,
击穿“借款抵包销”谬误
核心策略:严守法律关系独立性,反对突破合同相对性
破局点: 法院将投资公司借给胡某某的1041万元认定为“代付工程款”,抵扣包销款。
郑律师团队反击:
1. 证据链闭环:出示胡某某签署的借条、双方确认借款的《会议纪要》、胡某某一审当庭承认“个人借款”的笔录(《民事诉讼法》第63条)。
2. 法律关系切割: 该款项属于胡某某与投资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(《民法典》第667条),与房产公司无关。
3. 程序违法揭露: 一审法院越权审理案外人借贷纠纷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,超出诉讼请求范围(《九民纪要》第50条)。
法律逻辑:法院不得擅自将不同主体、不同性质的债务混同,否则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(《民法典》第465条)和审判中立原则。
第四步:构建守约事实,瓦解对方违约指控
核心策略:用补充协议与书面承诺锁定履约事实
破局点:投资公司指控房产公司逾期办理土地变性、竣工验收构成违约。
郑律师团队反击:土地变性延期:出示双方签订的两份《补充协议》,证明延期系合意且房产公司已支付补偿金,并在补充约定期限(2017年1月7日)前完成手续(《民法典》第543条)。
竣工验收延迟:出示投资公司2013年出具的书面《承诺书》,自认因其擅自分割改造商铺导致延迟,并承诺“承担一切损失”(《民法典》第562条)。
法律逻辑: 合同变更具有法律效力(《民法典》第543条);一方书面承诺免除对方责任的,构成免责事由(《民法典》第618条参照适用)。
第五步:主动出击,揭露对方恶意违约与不当得利企图
核心策略:以事实反诉恶意,用法律阻断不当得利
郑律师团队亮剑:
1. 恶意违约实证: 投资公司已收到购房款7200余万元,完全有能力却拒不支付剩余包销款1692万元(《民法典》第577条)。
2. 空壳公司风险:揭露其2017年已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,办公场所人去楼空,存在转移资产、逃避债务的重大嫌疑。
3. 不当得利企图: 其在未付清包销款的情况下,通过诉讼索要1277万“溢价款”,系企图利用司法程序侵占国有资产(《民法典》第985条)。
法律逻辑:诚信原则是帝王条款(《民法典》第7条);滥用诉权谋取不正当利益,法院应予驳回。
胜诉密钥:民法典原则的精准运用
郑士军律师团队的制胜核心在于将复杂的商业纠纷拉回法律基本面:
1. 意思自治高于一切(《民法典》第5条):一切争议以合同明示条款为出发点,反对司法臆断。
2. 合同严守不可突破(《民法典》第465、509条):付款条件未成就,则溢价权不产生;义务归属以约定为准。
3. 法律关系严禁混同:坚决切割包销合同、借款合同、施工合同,维护交易秩序清晰性。
案件启示:律师的价值在于“穿透迷雾,守住底线”
郑士军团队律师此役的深层价值在于:
1. 为企业筑牢“合同防火墙”:在包销类合同中,必须强制约定 “所有销售回款直接进入开发商账户”,从源头上杜绝资金挪用(本案若早有此条款,1700万争议可避免)。
2. 为司法裁判树立“法律标尺”: 在事实认定存疑时,法官应回归合同文义与基础法律关系(《民法典》第142条),而非进行“结果导向”的推定。
3. 为国有资产扎紧“制度篱笆”: 面对“空壳公司”侵吞风险,律师需善用工商信息查询、财产线索调查等手段,协同司法机关阻断资产转移。
最终,二审法院全盘采纳郑士军律师团队观点,判决:
✅ 撤销一审全部错误判决;
✅ 驳回投资公司全部诉讼请求;
✅ 投资公司向房产公司支付拖欠包销款1692.569万元。
近3000万国有资产得以保全!
结语:商业博弈的战场上,合同条款是盾牌,法律原则是准绳,而专业律师则是手持利剑、捍卫公正的守城者。郑士军律师团队用“五步拆解法”证明:唯有回归法律本源,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利益迷局中劈开一条正义之路。
“律师的职责不是迎合裁判,而是让裁判看见法律应有的样子。” —— 此役,他们做到了。
如需要郑士军律师团队为您排忧解难,请联系:1307737792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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